桂林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桂林市全州县黄沙河镇财政所截留克扣涉农资金问题。2007年至2015年,黄沙河镇财政所截留农户农资综合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120717.87元,用于缴纳全所人员个人应缴部分住房公积金和发放职工福利共计105816元。原所长经恒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副所长吴永为、会计唐友平、出纳秦开阔、工作人员蒋心华、蒙景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工作人员陶秀明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相关人员退出违纪所得。
二、桂林市兴安县白石乡高圩村党支部书记杨怀军、村委主任周祥友侵占村道建设资金等问题。2013年,杨怀军、周祥友利用职务之便,侵占16485元村道建设工程款。案发后,杨怀军、周祥友主动退出16485元。另外,杨怀军还存在2009年虚开支票套取工程结余款6670元用于个人消费的问题,周祥友还存在2014年截留五保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523元用于个人消费的问题。杨怀军、周祥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桂林市恭城县西岭镇营盘村村委主任陈启明收受好处费问题。2010年至2013年,陈启明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农村危房改造户好处费共计24800元。陈启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