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市级文明单位 绽放检察文明之花
大家好!
文明不仅是城市的名片,也是一个单位的魅力所在。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是体现良好机关作风和人员精神风貌的重要标志,也是加强机关建设的有效载体。为进一步树立全体干警讲文明、树新风、展风貌、有担当的新风尚,我院决定今年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广大干警是单位的主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单位的品质形象,是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根本所在。
2021年我院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希望大家在做好日常检察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守护司法正义的同时,积极参与创文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理念,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大潮。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努力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出一份力、增一份光。在此,我们谨向广大干警倡议:
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熟记并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宣传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知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文明习惯、自觉增强文明意识,争做文明有礼的桂林检察人,促进全社会思想道德文明素质全面提升。
做文明礼仪的倡导者。多讲“谢谢”、“对不起”、“您好”等文明礼貌用语,摒弃不文明语言;遵纪守法,文明上网,坚决抵制网络低俗信息;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求助等;遵守公共道德,不在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商场、医院、办事大厅、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笑吵闹、高声接电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观看文艺表演和体育比赛时,主动关闭手机,保持良好秩序。
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不乱扔烟头、纸屑、杂物;不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不人为弄脏、损坏公物;不高空抛洒垃圾,不违章搭建;不放养宠物,避免犬叫扰民,不人为弄脏、损坏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爬树木、不折损树枝、不采摘花草,共同呵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做文明交通的维护者。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穿越马路,坚持走斑马线或过街通道(天桥),不翻越交通护栏;不酒后驾车、违章停车;自觉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争抢座位,主动为特殊乘客让座,不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非机动车按道骑行,机动车让行斑马线,驾车时不接打电话,不向车窗外抛物,维护良好公共秩序。
做文明创造的参与者。文明创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绝不能单打独斗,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全院干警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风尚,关心老年人,帮助残疾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参加“凡人善举”活动,学习道德模范人物,争做身边好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时代楷模精神,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窗口单位干警要自觉践行职业道德,开展优质服务;全院干警都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中去。
文明从我做起,我与文明同行;文明是把尺子,时刻衡量着你我他。我们相信一滴水能折射阳光,细微处能显露您的品格。只要我们每个人的文明进步一小步,整个社会就会进步一大步。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携手同心,把桂林检察建设得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美丽!
祝全体干警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