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院概况 | 新闻中心 | 以案说法 | 预防信息 | 电视专栏 | 专题专栏
3月23日,兴安县检察院受理了由兴安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兴安县财政局综合股原股长艾娟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和兴安县住建局财务股原出纳雷莉丽涉嫌挪用公款、受贿案。
据了解,今年3月16日,兴安县监察委员会决定对艾娟、雷莉丽立案调查,3月21日专案组形成调查报告。兴安县检察院受案后,公诉部承办检察官立即审查案件材料,报请侦查监督部审查逮捕,经审查作出了对艾娟、雷莉丽逮捕的决定。
自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 兴安县检察院与县监察委员会加强纪法衔接,这是该院首次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