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对我儿子如母亲般的教导,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这面锦旗请您收下!”近日,犯罪嫌疑人胡某的父亲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叠彩区检察院将一面写有“关爱青少年、宽严相济、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该院公诉科刘颖检察官手中。
事情还要从2018年9月的一个凌晨说起,三名刚从大学毕业走向社会的年轻人胡某、王某及陈某与朋友酒后骑电动车路过桂林市叠彩区北极广场路段时,遇同样喝酒后从斑马线横过马路的刘某,因陈某急刹车停在刘某前面,刘某借着酒劲辱骂三名年轻人,三名年轻人本打算离开,听到刘某的辱骂,三人便下车把刘某踢到在地,徒手殴打刘某,造成刘某颅脑损伤,经桂林市华源司法鉴定所鉴定为重伤二级。公安机关立案后,提请该院逮捕三名嫌疑人,后因陈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该院依法对胡某、王某批准逮捕,对陈某不予逮捕。
当该案件移送至叠彩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承办该案的刘检察官经过阅卷及查看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后发现被害人刘某当晚也处于喝酒后状态,而这次鉴定依据的是被鉴定人刘某“脑挫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并没有将刘某酒后表现出来的神智、意识等症状考虑进去,可能影响鉴定结果。为保证案件公正办理,刘检察官决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害人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并补充了被害人刘某案犯时处于酒后的证据一并送检。经华源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 ,刘某的伤情属轻伤一级。
考虑到本案的起因被害人也存在一定过错,三名犯罪嫌疑人均是刚刚大学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是初犯,到案后如实坦白,并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其谅解,刘检察官对该案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了对犯罪嫌疑人逮捕的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并依法对胡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当刘检察官接过锦旗时,对嫌疑人亲属及律师说到:“我只是做了一个检察官该做的事情,挽救一个年轻人远比用刑罚惩治他更有意义。希望他们汲取教训,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